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生持“双证”毕业制度的几点思考

摘要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生持“双证”毕业制度是国家实施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仍然存在的诸多混乱状况,本文分析了职业学校实行“双证”毕业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双证毕业职业资格资格证书认证机构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开始,全国各类职业学校陆续推行专业学生“双证”毕业制度,即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成为所谓“双证”毕业生。通过十几年的实践和发展,“双证”毕业已成为中职学校教学与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中职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使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能紧贴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学校为社会发展输送合格的技术人才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也为中等职业学校带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但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在很多方面尚不完善,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用人单位、职业学校自身原因等,因此,目前在实施过程中仍遇到了许多实际问题和困难,下面就其中的几个方面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

1 中职学校实行“双证”毕业模式的现状

据有关调查统计资料表明,中职学校中约80%以上已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因此职业学校的双证毕业工作是学校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学校出口通畅的保障。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起步有早有晚,有的学校仅在部分专业实施,有的学校则全面铺开,还有的学校至今尚未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种证书五花八门,证出多门,有的专业考证率很高,但某些专业则无证可考,证书管理混乱,学生不清楚甚至学校都拿不准哪一个专业该考那一个证书;各种考证及培训费用不一,有的考证收费很高,考一个证书费用几千元以上,中职学校的学生经济条件难以承受;能开展考证的部门、协会、机构公司太多,也不知道哪一个可信任的;有些证书非常难考,学生不愿意参加考证,有些交了钱100%可以考取证书,学校信不过;而某些职业资格证书与学生切身利益似乎关系不大,与学生就业不接轨,毕业生工资待遇与证书不挂钩,有证与无证在岗位上没有区别等等。综上所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考取各种职业证书的积极性,也给职业学校的教学教改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造成影响。

2 中职学校推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产生的问题及疑惑

结合近年我们开展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工作,感到在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2.1 考证的证书种类不全或不配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学校适时开设了许多新专业,但这些新专业的毕业生在需考职业资格证书时往往却发现无证考,或者所考的证书与所学的专业距离较大,考取这些证书后到社会上是否有用等诸多疑问,给职业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和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带来了实际困难。

2.2 某些热门专业证书种类繁多使学生无所适从

目前“持证上岗”已成为职业学校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共识,在某些行业也已成为用人单位的聘用学生的优先或必需条件。因此,五花八门的考证部门、认证机构层出不穷,证书满天飞。以计算机应用技能的认证为例,就有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及协会、商业机构等组织的十余类数十种,考试费用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不同培训项目的收费也有很大差别,到底那个部门发的证书是社会单位认可有效,估计没有哪个部门或行业用人单位说得清楚,更何况尚未走上社会的在校生,对职业学校来讲也往往把握不准。

2.3 证书及考证的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化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机关垄断了发证权,培训和考核权也被一些行业和部门垄断。考生只有参加本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购买本部门编写的教材才能取得报名资格,致使很多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得不花上一笔昂贵的费用去接受重复性的技能培训。证书的多头发放,导致证书管理的混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对中职学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产生了消极影响。

2.4 考证的内容与形式和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相差较大

现在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应知”“应会”内容和考核大纲等考证内容不能相衔接现行职业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材,教学中这两者不能很好地衔接,学校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缺乏有机联系,职业资格证书教育没有纳入教学计划,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两张皮”。相当多的中等职业学校是在鉴定考核前,单纯为了职业资格证书而搞突击培训。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缺少一种对应关系,各有各的标准,各有各的要求,存在学、考、用相脱节的现象。甚至在考证内容和教材的使用方面都出现重复交叉的情况,致使学校也无所适从,学生也增加经济上的负担。

2.5 职业证书的使用及后续管理不完善

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支持不明显,企业选择学生更多地看中学校品牌和学生的实际能力,职业资格证书只是作为录用人才的参考。很少有企业会按照学生毕业时持有的证书去定待遇。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在许多企业看来更多的用在企业资质年审时是否有足够的持证上岗人员而已,并不代表持证人的技术能力。

职业资格证书与学生切身利益关系不大,与学生就业不接轨,企业在用人上缺乏激励措施,工资待遇与证书不挂钩,有证与无证在岗位上没有区别,这些都严重挫伤了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

3 职业学校实施“双证”毕业制度的对策和措施

早在2002年 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出了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并且针对近年来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较为混乱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提出了集中清理规范,明确指出了集中清理规范的原则、范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这些都为今后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规范指明了方向。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校实施学生持“双证”毕业制度,笔者从职业学校的角度认为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明确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机构及管理部门

目前开展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机构众多,主要有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行业协会等四大类部门及很多挂靠这些部门的社会众多机构公司,这也是“职业资格证书过滥”的重要原因。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系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打破条块分割,协调部门关系,切实解决“证出多门”,各自为政的问题。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认证部门和机构应对社会予以公布,这样对学校、考生及家长在选择考证机构和证书种类时能有据可依,避免考生花冤枉钱考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所谓证书。对学校与这些认证机构建立联系,组织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双证”毕业制度提供准确的信息与保障。

3.2 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互相协调,通力合作,特别是劳动保障、教育、人事、计划、质量技术监督、经贸、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打破条块分割,协调部门关系,切实解决“证出多门”,各自为政的问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管理,全国通用,规定任何其他部门所发“上岗证”等证书不得作为技术工种岗位就业准入、持证上岗的有效凭证。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和后续管理。

3.3 逐步建立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加强执法监察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准入政策。针对当前用工单位在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违章用工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技术要求高而且量大面广的职业进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规范用工行为。实践证明,凡是管理执法力度大的证书种类,社会对证书认可程度就比较高,学生考证的积极性就比较高。

3.4 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中的作用

在推行“双证”毕业制度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发挥职业学校的作用,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在专业师资和实训设备设施的方面,职业学校确实具有很多资格认证机构所无法比拟的基础和条件,如何在职业学校和认证机构之间建立一种互通相融的通道,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尝试的问题,如在职业学校建立各种鉴定站和考证点等,相信这对提高认证的质量和数量有着巨大的作用。

3.5 职业学校要加大教改力度,使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有机衔接

对于职业学校来说,要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在执行国家有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与要求,将职业技能标准的各项要求纳入到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之中,使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保证达到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3.6 结合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加强实训设施和实践基地的建设

学校要根据本校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特别是根据职业技能鉴定中“应知”、“应会”内容和考核大纲中操作技能的考核要求,设置一定的设备设施和实操工位,从而保证考生实操技术考核的质量。

总之,一个良好的、较为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学校推行“双证”毕业的大环境基础,学校自身的认识与措施行动是关键的保证。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监察执法管理部门部门等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下,职业学校推行“双证”毕业才能够得到积极有序地发展,从而促进整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推荐访问:中等职业学校 几点思考 实施 制度 毕业